國民年金逾期繳納的保險費會加計利息!!!
各期繳費期限:每單月份的月底(1、3、5、7、9、11月底)會收到前2個月的保險費(1月會收到去年11、12月份;3月會收到今年1、2月份...以此類推),繳費期限為收到帳單後的下一個月底(所以1、2月份的國民年金,3月底會收到帳單,繳費期限為4月底)。
利息以日計算,計算期間從超過繳納期限之後開始算到補繳的前一日為止,以每年1月1日郵局1年期定存的固定利率按日計算利息,利息金額四捨五入。 (郵局每年定存利率請參考勞保局網頁: 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14977.html )
若每月保險費的應繳利息四捨五入後在30元以下,該月份免繳利息。
例如:
108年每月的國民年金為$932
108年度1月1日郵局1年期定存的固定利率為1.04%
遲繳一個月(30天)的利息為 $932 * 1.04% * 30天/365天 = $0.8 → 四捨五入為$1,免繳!
遲繳三年的利息為 $932 * 1.04%(假設三年利率不變) * 3年 = $29.1 → 四捨五入為$29,免繳!
遲繳三年又54天(1149天)的利息為 $932 * 1.04%(假設三年利率不變) * 1149天/365天 = $30.5 → 四捨五入為$31,需補繳利息$31 !!!
結論:國民年金遲繳不要超過三年!!! (根據每年郵局定存利率不同,期限會有些差異)
若遲繳需徵收利息的話,不用立即繳納利息,可從未來要領取的給付中直接扣除。
相關文章
參考資料:
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14977.html
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headline/daily/20160117/37016073/
留言列表